学工部(处)工作职责
学工部(处)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直接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奖助学金评比和三好学生、双优毕业生评选办法;负责在校学生违纪处理。
3、负责学风建设,开展各项文体活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负责特困生的资助工作以及社会团体捐赠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生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5、组织学生开学注册工作,负责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审购工作。
6、做好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考核和培养工作。
7、制定并实施新生入学接待方案、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公寓管理员、公寓辅导员考核等工作。检查、督促各系公寓管理工作。对各系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纪律、文明等进行检查和评比,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分年级、分系、分专业对学生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学生文书档案管理,即学生奖惩材料存撤处理。
10、负责学生毕业证书签发、毕业生档案建立和迁移工作。
11、负责各系学生晚自习、就寝和寝室安全情况检查、考评工作。
12、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校培训工作。
13、负责与学院其他部门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4、完成上级组织和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