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jltech16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1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决定评选2021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参照学校《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10%的数额确定初选人员。
(二)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于5月3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初审后将候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各学院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面,电子文档),于6月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评选的第一责任人,请结合我校实际,严格程序,规范要求,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