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学生休息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当前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为避免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学生休息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国庆节、中秋节2020年10月1日(周四)放假一天,10月2日(周五)上课,10月3-4日(周六、周日)正常双休,10月5-8日正常上课。
10月4日晚各班级组织点名或班会。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微课、班会,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各二级学院要在节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市、严控出省”的原则,要求学生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
2、坚持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上报工作。休息日期间,各学院要求学生在签到荚APP每天早午晚报告体温情况和所在位置。
3、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国庆中秋休息日期间,所有学生不得前往境外(含香港和台湾地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省外旅游探亲活动,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须提前联系辅导员,并向所在学院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落实离校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离开武汉的学生返校前均需提供14天健康打卡记录。
4、注意人身安全。休息日期间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和餐馆就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营运证的交通工具;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困惑时,向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5、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夜不归宿和晚归;注意用电安全、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6、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对于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地址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贷款。
7、加强毕业生管理。留校毕业生,须服从学校管理要求;离校毕业生,须服从实习所在单位管理要求。离校期间的管理各学院参照《离校安全协议书》。
三、深入落实值班制度
国庆中秋休息日期间,各学院要按照《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安全值班表》落实好值班工作,假期值班人员如有变动,将调整后的值班安排(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上午报值班办公室。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查,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各学院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