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区横幅、海报悬挂张贴暂行规定
学生社区横幅、海报悬挂张贴暂行规定
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区公共区域宣传横幅和张贴海报的宣传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整洁美观,营造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横幅和海报,是指由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为各类活动而临时悬挂或张贴在学生社区公共区域的各类宣传物、横幅、海报、宣传资料等。
第二条 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在学生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必须在学生社区办公室登记批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悬挂横幅或张贴海报,须在学生社区办公室统一填写登记表,并由学生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悬挂、张贴地点。
(二)合作方单位在学生社区开展宣传活动,须填写申请表,给予院内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再由学生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悬挂、张贴地点。
(三)以下内容的横幅、海报可以申请悬挂、张贴:
1.上级部门要求悬挂或张贴的横幅或海报;
2.学生社区主办的活动或各系部、各学生组织自主举办的重大活动需要营造氛围的;
3.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4.其他经批准的内容。
第三条 公寓内部白板宣传栏不得连续张贴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海报、宣传单、通知等。
第四条 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在学生社区开展的宣传活动,需标明张贴日期和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为保留日当日下午6点。各部门、各系部、各学生组织(社团)需根据规定时间,及时处理。
第五条 所有横幅、海报、通知、宣传单等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悬挂、张贴。短期张贴时间有效期3天;中期张贴时间有效期7天;长期张贴时间有效期15天。若有关单位需长期张贴,及时与学生社区工作人员联系。。
第六条 张贴各类通知、海报、宣传单时,禁止使用502等强性胶水,建议使用磁性物质吸附支撑或易于清楚的粘性物质。在活动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清除和清洁工作,若造成有关宣传板块大面积难以清理情况,学生社区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再次进行清理。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本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