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节选)
作者:学生社区编辑:学生社区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7点击次数:
宿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节选)
1.宿管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贯彻“德育为先 真诚服务”理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自觉维护好值班秩序,保证学生上课前20分钟在岗在位。(7:50—8:20; 9:50—10:20;13:40—14:10;15:30—16:00)
3.在值班过程中,自觉维护办公秩序和值班处卫生整洁,所发现和处理的问题,要做好相应记录和汇报。
4.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平日开门6:30,关门22:00,锁门22:30,周末节假日开门6:00,关门22:30,锁门23:00。
5.工作期间穿着整洁、干净、得体、大方,长时间值班期间严禁穿拖鞋。值班期间要摆放好相应值班牌并佩戴好工作证。
6.接打电话或在服务学生过程中提倡使用标准普通话。
7.交接班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请假需提前三到五个工作日,理由合理方可批准。交接班要将公用工具等使用情况及时告知,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接班者要在交接班时间内,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工作记录。发现未按规定交班,及时向主要领导反映。
8.在报修维修服务过程中,做好解释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帮助学生处理生活难题。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