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走读、外居工作的通知(17年上半年)
作者:学生社区编辑:学生社区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0点击次数:
关于办理走读、外居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走读、外居、定期不住宿办理工作已开始,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需注意如下事项:
1.填写相应的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初次办理需填写表格并提供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表格备注栏。
续办只需填写审批表,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3.走读办理只针对武汉市户口(或提供在武汉有居住地的相关材料)。
4.学生自己按照流程填写完系部意见后,以系部为单位将表格及材料送至学生社区109办公室进行学工处审批工作。
5.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截止日期:2017年2月28日(下周二)下午4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