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住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社区编辑:学生社区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6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毕业生寝室工作惯例,现将有关2018届毕业生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届毕业生寝室回收工作

请各系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毕业班寝室回收工作,各系填写好汇总表(见附件1)盖章后报送至学生社区。

二、做好2018届毕业生住宿申请工作

(一)申请标准。

1.2018年上半年因专升本考试、自学考试、专四专八考试、四六级考试、考研复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参照2016年12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出国留学考试等国家承认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在校住宿(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2.2018年上半年将在211路解放大道沿线汉口二环内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在校住宿;(一切以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为准)

3.武汉(汉口)户籍原则上不安排在校住宿;其他离校较远地段工作毕业生原则上不建议在校住宿。

(二)申请时间

1.申请初核阶段

请各系参照申请标准,完成住宿申请和初核工作,并于11月10日下午3点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请表(见附件3)上交至学生社区109办公室。

2.社区复核阶段

学生社区根据各系上交申请表的情况,逐一复核后,及时公示,各系毕业生住宿安排名单以学生社区复核为准。

3.住宿安排阶段

本次不安排2018届毕业生集中在某几个楼栋住宿。寒假开学后,学生凭借获批住宿申请表在财务处缴费后,由各系凭借缴费单据自行安排在各系相应楼栋,并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社区备案

三、毕业生住宿其他要求

1.各系安排寝室自行打扫卫生,有维修寝室问题由学生自行在宿管员处登记维修。

2.各系留校实习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分管公寓老师统一上报,另行安排。

3.有新生与毕业生混住按毕业班寝室单独上报,由系部与学生社区协调后,统一另行安排。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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