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届优秀学生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推荐第三届“励志青春,我的知行成才之路”
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代表的通知
各系: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学工处将举行“励志青春,我的知行成才之路”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现面向各系选拔优秀学生代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大三、大四学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科研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2)生活上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
(3)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活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事迹突出感人;
(4)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乐观进取,自主创业有突出表现的;
3、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三、推荐程序
1、各系在全系学生范围内进行选拔,择优推荐1-2名优秀学生代表,并指导学生撰写本人事迹材料、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各系副书记对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充分考查学生个人事迹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影响力的基础上,最终确定3至5人作为优秀大学生报告团成员。
四、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代表的推荐工作,认真审查核实学生相关事迹,确保推荐学生信息的真实性。
2、请各系于1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把所推荐学生代表的相关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13办公室)。
联 系 人:罗群
联系电话:80307090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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