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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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7点击次数: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假期学院及学生的安全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从2015年7月6日至9月5日止,学生考试结束即可离校,9月6日(星期天)报到注册,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放假前各系要在各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生活的各个环节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随时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做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告,保证信息畅通 无阻,保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各类问题。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形式,要求学生假期不能松懈自己,时刻严于律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严禁参加赌博、邪教、迷信、非法传销等组织的违法活动。
4、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教育。
(1)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自驾车上路。
(2)外出要保管好财物,增强防盗意识。
(3)参加活动要做好安全措施,防中暑、防溺水、防火、防雷电等,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5、各系在学生离校前,要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学生将宿舍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任何事故。
6、放假后,学生应做到按时离校,开学时按时返校。各系辅导员要深入宿舍,督促学生按时离校,并要求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向辅导员报告。
学 工 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