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学生公寓用电安全隐患,维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本着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学生公寓寝室用电管理办法。
一、学生公寓全部采用智能控电系统集中供电,实行24小时正常供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月免费供电8度(寝室补助电量/月=寝室人数×8度/人,月初补助),超过月补电量另行充值购电(收费标准:0.573元/度)。对当月有节余电量的寝室,系统将电量自动结转下月使用,但因每学年寝室轮动一次,故新学年电量归零重新计算。
二、学生应注意自己寝室的电量及用电情况,对寝室供电余量≤5度的,智能控电系统将每天自动断电3次提醒充值购电(每次断电2分钟后系统会自动供电),若不及时充值购电,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房间的电源,会给你生活带来不便。
三、学生寝室如因欠费停电(供电余量≤-1度),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谢绝为该寝室供电,对此带来的生活不便自行负责,并请该寝室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结算中心充值购电,方可恢复正常供电。
四、学生寝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电源线缠绕床头,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额定功率≥1500W)和违禁电器(阻性功率≥800W)。例如:热得快、暖手袋、饮水机、电吹风、电热毯、电饭煲、电火锅、电水瓶、劣质插座、劣质充电器等。对使用以上电器的寝室智能控电系统都将会识别为过载或阻性自动断电,只能上报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方可送电,并对违者将給予纪律处分。对因使用以上电器造成的重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五、每个学生应自觉爱护寝室内供电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依据破坏程度将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如发生各种故障应及时按维修程序报修,后勤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将热忱为你服务,严禁非维修人员维修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六、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