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xgc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7点击次数:

各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毕业前学校须安排体检,合格者方能毕业派遣参加工作”,而用人单位也要求学校为他们把好身体健康关,为做好2014届毕业学生体检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11月10日(星期六) 上午8:30——16:00

二、体检地点:学院图书馆大厅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1.毕业体检项目(档案必需),缴费标准24元/人

2.就业体检项目(此项目为办理健康证项目,自愿),缴费标准46元/人。

(今后从事制造、加工生产、公共服务等专业的学生上岗前,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为尽量减少和规避学生在实习和就业单位重复体检,对体检正常的学生,校卫生所可统一办理由省卫生厅发放的全国通用免检的健康证,此健康证含卫生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为给学生就业提供便利,降低学生重复体检的就业成本,建议各系动员学生尽量办理就业体检项目)。

四、缴费形式:学生在体检前由各班辅导员通知学生,学生持校园一卡通于11月10日前,或在11月10日当日自行到院卫生所缴费。缴费时直接刷卡缴费24元(一卡通中尚无余额的,需现金缴纳)。如需办理就业体检项目(自愿自费),必须现金缴纳体检费46元,同时需要提供1寸照片2张。缴费完毕后,请务必向卫生所领取回执单。

五、办理流程:毕业生凭缴费回执单于11月10日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将院卫生所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离校办理档案(体检表)回执单》交给辅导员,体检表由辅导员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缺体检表者,由于资料不全亦无法封档,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缴费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月10日参加体检,请务必保留好缴费回执单,学院将安排2014年6月进行补检。

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并组织做好该项工作,并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同学加以关注,通知他们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以健康的身体走向工作岗位。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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